2012年3月4日星期日

傳銷組織實施催眠術的實質性剖析

傳銷組織實施催眠術的實質性剖析



傳銷人員在傳銷組織的洗腦和催眠作用下,其思想精神表現出類休眠狀態,偏離了正常人的思維軌跡,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斷能力,體現出荒誕思想和行為,完全生活在夢境般的精神世界里。因此我認為,有必要從實施催眠術控制其思想精神的角度對做一些較實質性的剖析,再從中探求針對性的轉化策略。

催眠和催眠術,這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概念,簡單來說,催眠無處不在,你不經意的哼起某一首歌或說起某一句廣告詞都是催眠帶來的效果,但是這種催眠是無害的。

1、催眠術的基本概念。催眠術是一種誘導整合功能紊亂的方法,催眠術(hypnotism)是運用暗示等手段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并能夠產生神奇效應的一種法術。催眠是以人為誘導(如放松、集中注意、想象、單調刺激等)引起的一種特殊的似睡眠又非睡眠意識恍惚的心理狀態。其特點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斷、自主意愿行動減弱或喪失,感覺、知覺產生歪曲甚至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遵從催眠師的暗示或指示,并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體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信與技巧等的差異而不同。催眠時暗示所產生的效應可延續到催眠后的覺醒活動中。以一定固定程序的誘導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就稱為催眠術。

催眠術的產生和作用機理建立在人類本身的易受暗示性特征基礎之上。受暗示性是人類自身普遍具有的一種心理屬性,這種屬性與生俱來。這種能力與人類的智力及想象力密切相關,并主要以第二信號系統為客觀基礎。一方面,人類普遍具有接受暗示的能力;另一方面,世界上也存在著無數對人類構成暗示的不同刺激物。語言、動作、顏色、聲響、氣味等等都可以對我們構成某種暗示,形成某種觀念或者轉化為一定的行動或產生某種效果。心理試驗表明,在反復刺激條件下,大腦皮層中會以某種方式形成比較穩固的神經系統,由于大腦皮層機能的系統性,個體能夠根據系統中的組成因素而再現反射系統的全部,使整個系統作為一個整體受到調節,同時也使個體進行反射活動所耗費的神經能量大大降低,形成動力定型。這時便會有相當的穩定性,在結構上具有不易改變性,以及與外部交流和置換的相對惰性。動力定型是不斷強化被催眠的過程,也是精神控制過程,它又是條件反射的鞏固強化系統。因此,在特殊的環境氛圍下,采用一定的行為技術并結合言語暗示,可以使正常人進入一種暫時的、類似睡眠的狀態。另外,催眠狀態也可由藥物誘發,分為自我催眠與他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暗示引起;他人催眠是在催眠師的影響和暗示下引起的,通常情況下催眠狀態可以使病人喚起被壓抑或遺忘了的事情,說出病歷,病情,內心沖突和緊張,所以催眠可以作為一種治療方法(即催眠療法)減輕或消除病人的緊張焦慮、抑郁失眠和內心沖突,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

2、催眠術的歷史沿革。在中國,可以說"催眠"是歷史悠久和源遠流長的,早在《內經》中就有提及。古代的"祝由術",宗教中的一些儀式,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只不過當時多是用來行騙的,或是一種迷信活動。在國外,很早就有人傾力研究催眠。催眠術起源于18世紀,最初帶有欺騙性質。當時,德國醫生弗朗茨-梅斯梅爾博士發明了一種神奇的療法,可以治愈各種無法解釋的怪病。在昏暗的燈光和神壇樂隊演奏的虛無縹緲的音樂中,他向病人灌輸一種只有他可以控制的看不見的"催眠氣流"。這樣經過催眠之后,病人就會痊愈了。歷史學家說,盡管最終證明梅斯梅爾博士所言并非全部屬實,然而他是第一個發現思想可以被暗示控制而影響身體的人。英國眼科醫生詹姆斯-布萊德博士在治療實踐中采用了這個發現,1842年他根據希臘語的"睡眠"一詞發明了英文單詞"催眠"。在醫學界,催眠術不是隨意逗笑的事情。19世紀,印度醫生成功運用催眠術作為麻醉劑,甚至用于截肢手術,直到發現麻醉用的乙醚后這種做法才棄之不用。一位蘇格蘭醫生布雷德(James'Braid)對催眠現象發生了興趣,于19世紀提出"催眠"一詞,并對催眠現象作了科學的解釋,認為是治療者所引起的一種被動的、類睡眠狀態,并借用希臘文"hypnos"(即睡眠的意思)一詞改為"hypnosis"(催眠),使得催眠術有了廣泛的傳播,并一直沿用至今。后來,在前蘇聯生物科學家巴浦洛夫帶領一班人經歷多年系統深入的研究后,催眠術有了長足的發展,催眠術真正成為了一門應用科學。

3、催眠術實施得好,可以治療人類某些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如果被惡意利用,可以達到對人的精神控制。傳銷就屬于這一種情況。

首先,傳銷組織為了加強催眠,就處心積慮地編織了一幅讓人羨慕的夢幻般的前景,引誘受害者進入傳銷團隊生活,實施深度催眠的險惡圈套。(這個過程暫且省略,我會再另外展開帖子說明)。

其次,當人的注意力長期高度專注于某一件事時,人的意識就容易進入催眠狀態,這正是傳銷組織實施催眠術的基本手段。很多傳銷人員癡迷傳銷都有數年之久,受害者以急功近利的心態,為了所謂偉大的事業,不顧一切的全身心投入到傳銷組織中。在傳銷組織的反復暗示和催眠作用下,被帶進了一個完全由傳銷組織所描繪的虛幻的精神世界,這個過程完全具備了心理催眠的全部要件。

傳銷組織對受害者進行系統的洗腦后,此時受害者已完全處于被催眠狀態。大腦皮層的中樞神經受到高度抑制。只有極少數的神經仍在活躍,而這仍在活躍的少數幾根神經則完全被傳銷組織的言論所充斥。傳銷組織再通過信息阻斷(上課培訓)和感情控制(比如團隊內部營造相親相愛一家人的假象等)來有效控制受害者。人類的世界觀及基本的是非判斷來自四個方面:信息、思維、感情、行為,四位一體,控制掌握了這四個方面,可以完全摧毀人格,再重新塑造符合傳銷組織意愿的邪教型人格。這時,法律、道德,對這些受害者而言就不存在了,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受害者非但不能清醒,反而更加狂熱的原因。傳銷組織正是運用不斷重復的言論向受害者進行催眠,并最終完全控制了受害者的精神和思維。

從傳銷組織的洗腦方式來進行精神思維控制的一般原理來看,它在于借助系統性外部作用和內層誘導,并反復作用來強化催眠效果。催眠的深度和范圍可由局限性興奮到個別反射的形成,到大腦皮層廣泛區域出現抑制進入催眠和類催眠的狀態。催眠過程中強加的暗示內容可以穿過顯意識深深地印在潛意識中。而信息一旦進入潛意識,將不再受顯意識支配,在顯意識和潛意識的界限相對模糊的催眠狀態下,潛意識中的內容會返回到顯意識中,可能在清醒后也無法阻擋操控者的指令,出現暗示效果的遷延性(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傳銷受害者被遣散或被家人拉回家后再繼續回到傳銷組織中的原因)。另外,在傳銷組織的催眠作用過程中,受害者的整個認知系統會發生紊亂和重新組合排列,神經意識系統的整合功能也會改變,在這種狀態下,催眠對象的生理欲望、恐懼對象、即時感覺以及系統暗示都會被主動整合產生各種體驗,當事人完全自主意識,但恰恰任何人都會相信這是自主意識和顯思維而堅信自己的感覺,造就了絕大多數傳銷受害者只根據自己主觀的感覺來判斷真假與是非,很多傳銷受害者家人都深有體會,你想拯救他,告訴他那是黑的,他非要說成白的,甚至會和你對立。這是傳銷受害者癡迷傳銷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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